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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4-05-21 15: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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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建、组织人事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劳动、老干部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负责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组织、协同、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党员年报及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

3、负责拟定自然保护区人才培训和发展规划,完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开展人才招录、干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教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等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退休手续办理;

5、负责劳动人事合同签订、工资福利津贴及社会保险、公积金核定、人事年报填报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33-871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