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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厅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8 16: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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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厅直属系统党员干部

基本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巩固深化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的长效机制,切实“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机关”,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林业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经局党委同意,现将《甘肃省林业厅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和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执行《行为规范》提出如下要求:

1、抓好学习宣传。各党支部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行为规范》及其细则印发给每一名党员干部,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和讨论,督促党员干部加强自学,把学习《行为规范》与落实“三严三实”及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开展,并通过板报、墙报、宣传牌、网络、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和学习交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做到人人耳熟能详,做到人人能够自觉遵守《行为规范》。

2、严格检查落实。坚持管早管小管平时,各部门和各党支部要对党员干部落实《行为规范》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局党委、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学习和遵守《行为规范》情况,通过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坚持以铁的决心学习和执行《行为规范》,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党员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通报一个,保持狠刹“四风”、反腐提效的高压态势,防止故态复萌。

3、强化组织保障。要把执行《行为规范》作为推进系统作风建设的经常性、常态化的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并把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局党委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行为规范》,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常抓不懈的毅力将《行为规范》转变为日常行为习惯,进而将良好习惯转变为风清气正的行业文化氛围。


中共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