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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5 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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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省林业厅甘林人便函字〔2017〕45号文件,太统-崆峒保护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规政策;负责管理、调查、培训野生动植物及森林资源;负责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自然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林政稽查大队)、科研管理科、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科、产业开发办公室、社区宣传科。下设太统、后河、麻武、崆峒4个保护站和太统林场(太统森林公园管理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5.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2.77万元,增长167.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级专项466万元纳入当年预算;二是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369.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6.77万元,增长18.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466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因2017年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所以2018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466万元,分别是森林资源管护(中央)337万元、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74万元(中央)、林业资源保护与发展专项(省级)5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92万元,增长747.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3.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相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同比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4元,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这部分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

 4.农林水支出670.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6.08万元,增长153.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与发展专项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职人员工资增长以及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27.5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0.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长与之挂钩的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0.3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检查、考核等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计划控制在36人次以内,人均公务接待费控制在100元以内。

3.公务用车运行费4.6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18年将进一步严格控制车辆维修、燃油、保险、过境停车费等运行费用支出。

4.培训费1.72万元,较上年1.68万元增加0.04万元,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举办的职工专业技术和教育培训支出。

5.会议费无。

 6.机关运行经费无。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0。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08.0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209.19平方米,价值,1269.38万元。部门共有车辆7辆,价值95.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23.8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办公设备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72万元,其中:巡护监管系统设备34.6万元,大数据云计算控制中心设备85万元,灭火机、望远镜4.12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省林业厅将我局确定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单位。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等。

12.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等。

 以上数据详见附表。

太统崆峒保护局预算公开表点击打开链接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