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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资源保护管理重点业务下沉进站入户督导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6: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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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发〔2020〕37号

 

关于对资源保护管理重点业务下沉进站入户督导落实工作的通知

 

保护局各科室、保护站,森林公安分局各科室:

为了有效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护、生态环境保护、禁种铲毒、扫黑除恶和保护地勘界立标整合优化等业务工作,全力维护自然保护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森林公安分局领导会商,决定对2020年春季资源管护、禁种铲毒、扫黑除恶、治安隐患等综合业务联合开展下沉站点进村入户督导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对保护区内31个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系统“回头看”检查。重点查看责任公示牌完整情况、生态恢复情况,同时查看辖区是否有偷砍林木、乱占林地、违规建设或倾倒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等现象。

(二)对天保、公益林资源管护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巡护日志填写、人员出勤上岗、考勤考核档案及管护区域资源管护成效等情况。

(三)对各保护站禁种铲毒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站禁种铲毒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包括阵地建设、台账建立、入户宣传、禁毒踏查和重点人群摸底排查等工作。

(四)对各保护站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站对辖区内各类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等情况。

(五)对辖区村庄、社区及历年生态工程建设成效影像资料收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同时利用无人机对保护区内各个村庄、历年实施的生态工程(重点是造林区)成效进行空中拍照,形成影像资料,并建立幼林地管护责任区,建全完善相关档案。

(六)对森林抚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太统保护站实施的2019年森林抚育任务进展情况和成效现地检查指导。

(七)对保护区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工作涉及的边界范围重点区域调整情况再次进行实地踏勘。

(八)在保护区内开展治安系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火灾隐患、林区防火通道、生产安全和各保护站点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如遇其他重要工作或天气影响,此项工作时间顺延。

三、人员组成

带队领导:张    效(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文军(森林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组织部门: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

                  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科

参与科室:保护区管理局防火办、森林公安分局法制科

参与人员:吴利华、杨鹏、李静、胡玉龙、柳轲、刘燕、王娇珺、张永涛、周勇、朱光耀(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参与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换)。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31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及辖区生态环境损害检查,由保护局资源保护科副科长杨鹏同志负责,胡玉龙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二)自然保护区内天保、公益林资源管护巡护工作开展及资源管护成效由保护局资源保护科科长兼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吴利华同志负责,李静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三)自然保护区内禁种铲毒工作开展情况由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科科长张永涛和保护局资源保护科李静同志共同负责。森林公安分局各片区负责人要对各保护站禁毒台账填写及踏查记录记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护局资源保护科要对各保护站禁种铲毒阵地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对阵地建设不符合标准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

(四)自然保护区内扫黑除恶工作由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科科长张永涛和保护局资源保护科副科长杨鹏同志共同负责。保护局资源保护科要根据有关文件,收集各保护站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表,并对有关重点线索进行初筛;森林公安分局要根据涉黑、涉恶线索开展调查甄别,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对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的治安“乱象”,要及时开展整治行动。

(五)辖区村庄、社区及历年生态工程建设成效影像资料收集工作由保护局资源保护科副科长杨鹏同志负责,保护局王娇珺、胡玉龙、柳轲和森林公安分局朱光耀同志具体实施,主要是通过无人机航拍,收集完善辖区村庄、社区和历年来生态工程(造林工程)的影像资料,每日无人机航拍影像资料要及时拷贝复制,并交资源保护刘燕同志收集归档。

(六)森林抚育工作开展情况由保护局资源保护科科长兼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吴利华同志负责,李静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七)保护区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工作由保护局资源保护科科长兼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吴利华同志负责,杨鹏、胡玉龙同志具体实施,重点要对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和调整重点区域进行再次实地踏勘,做到边界清、数据准。

(八)保护区内治安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由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科科长张永涛同志负责,各片区负责人具体实施,要对辖区内重点管控对象逐人建立管控档案,要与辖区各村社、护林站点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辖区护林力量、防火队员、重点监管对象的信息资料。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森林火灾隐患和森林防火通道的检查排查工作,进一步堵塞安全漏洞,消除治安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工作专班,高规格部署推进,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迅速采取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各部门参加重点工作督导落实的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提前准备所需资料,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所需资料,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归纳,并形成档案。同时,参加督导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章制度,自带食物饮品,不得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如确因工作需要在基层保护站就餐的,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三)强化协作配合,严格督导落实。督导工作具体开展时间根据保护区管理局与森林公安分局工作统一安排,若遇重要会议或其他重点工作冲突,可随时调整;参与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遇临时有其他工作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专项工作负责人请假,并做好接替工作,不能影响整体工作的进程和质量。同时,各保护站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与辖区有关村社联系,并按照工作实际及时通知各保护点和管护人员,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好督导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太统崆峒山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