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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12: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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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发〔2021〕60号

 

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保护站、相关科室:

现将《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月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关于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遥感判读区划结合现地核实验证,全面清查整治2013年以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特别是查清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去存量、遏增量,保持打击毁林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督促各地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由保护区管理局统一领导,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组织协调,局机关有关科室紧密配合,各保护站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保护区管理局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张君盛  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    保护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何天平  保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保护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见新  保护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员:吴利华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科长 

鲍双玲  生态建设科科长

沈超勤  社区宣传科科长

薛彦铭  太统保护站站长

刘国涛  后河保护站站长

朱彦辉  麻武保护站站长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吴利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衔接及协调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指导专项行动技术工作,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负责专项行动卫星影像提供、疑似图斑判读及下发、数据统计、工作调度、进度报送和成果汇总等,把好成果质量关。同时,对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请示并安排督促落实

三、主要任务

保护站为自查单位,以 2013-2018 年卫片执法数据库、西北院下发的违法数据库为线索,采用遥感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变化图斑,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档案资料核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核实,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要依法查处,及时整改到位。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群众举报、

媒体报道、各类督查反馈问题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

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四、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保护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按照国家林草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印发行动方案,组织宣传工作。

(2)利用 2013-2017 年卫片执法成果及历年森林督查成果,运用卫星影像判读技术,并结合林地变更、公益林调整、行政许可、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疑似问题台账。

(3)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保护站要组织对排查出的各类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查清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各保护站 9 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排查核实情况以及配合执法人员查处案件的情况书面报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9—10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

(1)保护区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省林草局对案件的督查督办要求,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全面配合好省林草局组织的抽查督导工作,并配合做好国家局抽查检查。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将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10—12月)

(1)各保护站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10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典型案例。

(2)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

(3)12月底前国家林草局将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总结会,通报工作成果,提炼典型经验,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五、提交材料成果

(1)专项行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开展情况,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典型案例,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附整改台账。

(2)毁林专项行动矢量数据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保护站各科室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各保护站各科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要明确时间节点,靠实工作责任。要组建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技术支持,有序推进林地变化地块的资料收集、遥感影像判读分析、疑似变化图斑的现地核实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对排查筛选出的问题图斑,要求必须到现地进行核实,并留存现地核查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对核实出的违法问题,应及时进行依法查处。各保护站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调度,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各保护站要认真全面排查问题,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建立与辖区单位沟通协作、联合处理机制,联合乡镇、自然资源、公检法等部门力量,加强行政、司法相衔接,组织联合执法,集中处理一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保护区管理局将抽调人员组织开展技术督导,及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实效。各保护站要全面排摸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严肃案件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或组织不力、进展缓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局纪委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补齐短板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各保护站、各相关科室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