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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办”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效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14: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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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办发〔2019〕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办”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效能的通知

 

各保护站,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和“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转变工作作风,精简文件会议,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加强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文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办文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在公文处理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遵守行文规则和行文程序,弘扬务实文风,突出行文实效,增强办文能力,提升办文水平。

(一)精准高效推进精简文件工作,严格实行发文限额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紧扣规范性文件、设立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类文件、讲话通报类文件等三类重点,注重源头管控,坚持靶向发力,通过采取合并发文、严控升格发文、减少配套类和分工类发文、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能以便函发的不发正式文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发布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精准高效推进精简文件工作。2019年发文工作将严格实行限额管理,重点精简类文件要较2018年减少30%。其他类型发文按计划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坚决不发,转发文件没有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不予发文,发文总量要在2018年发文基数上进一步压减。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精简文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精简文件要求摆上议事日程,贯穿到日常办文全过程。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发文数量进行量化统计和动态监管,并适时进行抽查,对精简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推进力度不够大、精简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

(二)严格规范办文,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凡以局党委或保护局名义下发或上报的文件,要做到政策适用正确,数据引用准确,逻辑关系合理,文字简洁精炼,措施务实管用,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要求拟制公文,正确选用公文文种,合理确定分送范围,确保印发的文件要素设置全面、排版印刷规范。特别要正确应用报告和请示文种,请示类公文必须做到一文一事、一事一请,不得一文多事、一文多请;报告类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或建议事项。

(三)认真执行办文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文程序。各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林草局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必须经局党委同意并抄送保护区管理局。报送保护局的公文要党政分开,涉及党务工作的以党支部名义报局党委;涉及行政事务工作的以单位名义报保护局。上报局党委或保护局的公文不得以便函、呈阅件、简报等形式行文,主送保护局的文件不分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下发的文件,无特别重要事项的,原则上不抄送保护局。除局领导明确要求直接报送其本人和确需直接报送外,一律不得以单位和部门名义将具有报告、请示事项的公文直接报送局领导个人,坚决杜绝党政公文“体外循环”。报请保护局协调办理的事项,原则上直接向保护局行文,不得向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科室行文。局机关各科室拟以保护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拟发公文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职责的,主办单位或部门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会签后报局办公室审核。省局自动化办公系统已经启动试运行,各科室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在局办公室通过自动化办公系统传输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收发文网上办理(涉密文件除外)。今年年底试用期结束后,省局将不再受理纸质文件,除涉密文件外一律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

二、规范会议活动,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

要精简压缩会议,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着力规范会议组织,简化会议形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拟提交局党委会和局务会研究的议题实行会前报告制度。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填写议题报告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提前3天报局办公室汇总。确定上会的议题要在上会前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审定,同时要提前准备好会议材料。局主要领导讲话材料(代拟稿)需经承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签字后,于会前3-5个工作日送局办公室审阅。

(二)加强和规范会议组织。局办公室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执行省局每月最后一周为局系统无会周规定。除现场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外,能合并套开的会议要合并套开,单次会议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0-90分钟,会议材料由承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签字后,于会前3-5个工作日送局办公室审阅。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筹备组织工作,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由承办科室负责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护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处理特殊公务或因病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说明请假事由,按规定程序报批。在休假或请假期间,接到保护局重要会议通知的,须终止休假或请假,及时返回参会。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请假的,应当按程序报批。请假报批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会议。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参会范围、会场纪律。需要会议发言的应当在会前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切实维护会议的严肃性。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好会场秩序,集中精力专心听会、认真记录、深入思考,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接打电话,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故擅自提前离会。参加涉密性质的会议,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好会议资料。

(四)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性工作会议、省局系统工作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局党委会、局务会会议纪要,并督促各部门抓好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局党委。局长办公会由相关承办科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具体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领导批示办理、重要事项报告、值班值守和请假报告等事务性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持之以恒转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

(一)严格落实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制度。严格落实领导批示登记办理制度,局办公室建立领导批示督办台账。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即知即办,限时快办,跟踪督办,随时报告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上级领导批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报送办理结果。承办科室要对当月局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于次月10日前及时汇总反馈局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省局领导到保护区检查指导工作,对口职能部门要及时报告局党委,会同局办公室起草建议接待方案、行程安排。需要局领导陪同座谈、调研、检查工作的,局办公室会同职能部门做好车辆保障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特别要严肃值班纪律,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电话转接、非正式人员顶班。要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突发事件首报信息要在事发30分钟内通过电话报告,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节假日值班安排表要提前3个工作日准确及时报送到位,不得拖延。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上报、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迅速上报。信息报送要注重时效性,突出针对性,坚持“首报及时、续报全面、核报准确”的原则,严格执行“两个不能替代”和“八个必报”,即不能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代替向总值班室报告,也不能以报告领导个人代替向总值班室报告;达到报送标准的必报,性质严重的必报,重大群体性事件必报,人员身份特殊的必报,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发生的必报,凡发生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受伤人员较多的必报,可能演变为重大事故的必报,可能持续发酵的必报。

(四)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要按规定提前履行书面报告手续,并及时送局办公室、人事科备案登记;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各科室认真做好考勤。领导干部公务出国境的,必须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按照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通知。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