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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16: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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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党发〔2020〕21 号       

 

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

重点任务落实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目录〉的通知》(甘林党发〔2020〕 45号)精神,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目录》,并经5月22日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

           2.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目录》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

 

为有力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党建的责任体系,根据省林草局党组下发的《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结合保护区系统实际,制定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

一、局党委主要职责

局党委履行对保护区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保护区业务工作一起落实,相互促进,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本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一)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分析1 次党建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制定保护区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或安排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局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日常工作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督促抓好分管科室、保护站和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每年组织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接受评议。每年年初向省林草局党组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配备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扎实推进保护区系统“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三)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保证集体学习研讨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定期向局直机关党委报告学习情况。

(四)坚持每周一“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结合实施“党章党规落实”专项行动,落实工作方案规定动作,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制度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群体的当代愚公精神。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举办读书会、年轻干部说事会,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学习研究小组全体人员开展学习研究活动,并外派参加各类培训和竞赛活动。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三重一大”事项和其它应由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每届任期 5年,任期届满前6个月向向省局机关党委请示,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提醒督促局属党支部进行按期换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支部换届情况要及时向局直机关党委报备。
    (七)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局党委班子建设需要适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委班子成员应当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制度规定,结合分工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指导推动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每年年底向省局机关党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情况。

(八)认真做好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维护管理好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要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每年开展2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分析形势,有针对性的提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办法。

(九)对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抓好整改。组织开展“五型”党支部创建活动,打造特色亮点,组织各支部开展具有特点特色的基层党建活动。

(十)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指导局属各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预备党员和转正预备党员进行预审把关,将预审意见报省局机关党委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
    (十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支部和其它途径全面了解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探索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支持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日常监督。讨论和决定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

(十二)加强局系统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和整治作风顽疾。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组织开展好纪律教育月活动,整治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

(十三)加强局系统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四)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十五)完成省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接受省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指导。

二、局属党支部主要职责

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二)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本科室保护站的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科室保护站所担负的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按要求规范组织设置,落实党支部工作机制,保证党员大会的职权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作用。

(五)大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的规范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设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标准化。以省局党组命名的“五型”示范性党支部太统保护站党支部为榜样,学习典型、赶超先进,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程序,继续开展政治堡垒型、学习模范型、廉洁服务型、规范标准型、智能创新型等“五型”党支部创建活动。

(六)对党员直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七)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每周一“党员固定学习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前6个月向局党委请示进行换届选举。

(八)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多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党员家访活动。

(九)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舆情研判,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要发扬斗争精神,对党员干部不当言行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

(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十一)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鼓励在急难险重任务和保护管理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向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考察 对象的意见。
    (十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十三)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四)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设支部副书记的要全力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工作,并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局党委报告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局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党支部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十五)完成省局党组、省局机关党委、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各级党组织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目录




序号责任主体落实内容时间(频次)要求
1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1次
2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至少1次
3组织党支部书记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接受评议每年1次
4向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年初
5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月至少1次
6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7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情况每年
8坚持“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章党规党史等每周一
9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群体的当代愚公精神等每年至少1次
10任期届满及时向局直属机关党委请示,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5年
11局党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1次
12党委书记为党员讲党课每年至少1次
13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每年2次以上
14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情况每年年底
1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每周一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1天
3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1次
4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1次
5召开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
6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
7谈心谈话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
8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
9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