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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11: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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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发〔2020〕78号

 

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保护站:

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请各科室、保护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及省林草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太统-崆峒山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林区一线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保护区职工群众安全发展共识,促进保护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保护区零事故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7月1日至7月31日在保护区开展,并贯穿全年。

(一)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局党委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精神。二是社区宣传科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介,通过在网络媒体上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互动交流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保护区职工群众的安全文明素质。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社区宣传咨询活动。由社区宣传科牵头于7月中旬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宣传。各保护站也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针对辖区特点,就安全隐患多发的生产环节,通过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和现场解答,开展好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由社区宣传科、保护科集中组织开展1次面向保护站资源管护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

(三)责任落实系列活动。各保护站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到每个点、岗位和职工,人人找隐患,全员抓排查,层层负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改进,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可靠运行,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培训、责任、应急救援和管理“五到位”。

(四)应急演练系列活动。防火办、保护科适时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全民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保护站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从演练中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社区宣传科要在保护区微信群推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微电影等。保护站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在保护区同步开展。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9年度“安全生产陇原行”及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系统的“回头看”,确保各类安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依法治安专题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对全系统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力信号。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先进典型宣传,对社会化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符合保护区实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着力破解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张君盛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保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推动各单位、部门抓好落实。各保护站要召开专题会议,狠抓推进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各保护站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学习宣传教育的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要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创新活动形式,形成宣传合力。宣传科牵头,各保护站配合结合各自实际,自主创新安全宣教形式,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用“安全生产月”带动全年的宣教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局、站联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注重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局党委将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列入重点工作季通报、约谈内容,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保护站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员,确保沟通渠道畅通,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及时向局宣传科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保护站联络员要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及时报送局办公室。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并进行通报。7月28日前要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和照片资料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省林草局火灾预防处。